发展历史
- 分类:品牌文化
- 发布时间:2021-04-27 10:27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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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酉”是酒的古称,现存最早的甲骨文,就有“酉”字记载。《史记·律诗》中说:“酉,八月也”。《说文》中解释“酉,酒也,八月黍成可为酎酒 ”。意思是说,仲秋八月,黍米成熟之时,正是用黍米酿酒的最好时机。纵观古今中外,用黍米为原料酿酒者,唯我即墨。即墨酿酒历史的悠久可见一斑。
1975 年,在即墨出土了距今已有五千多年左右的陶器 “小酒杯”、商代提酒用的陶器 “堤梁卤”和喝酒用的“爵”、周代温酒用的“舟”、汉代行酒令用的“投壶”和喝酒用的 “角” ,都证明从原始社会开始,即墨就开始酿酒了。
春秋战国时期,即墨一带酿造老酒已极为兴盛,成为当地民间最常用的助兴饮料和祭品,俗称“醪酒”。
盛唐时期,人们发现喝醪酒有舒筋骨、壮骨髓之功效,便名其曰“骷髅醪酒” 。
宋代以后,即墨的老酒酿造已成为当地的一大行业,俗称“老干榨”。
清朝光绪年间,即墨城内有“隆盛栈”等有名老酒馆十几家,可见即墨老酒当时之盛。
据历史记载,到了民国8年,在即墨,“源兴泰”“泉盛祥”“元聚栈”“振源馆” 等有名的老酒作坊就增加到五百余家,沿墨水河两岸的“老酒馆”生意特别兴隆,并一直延续至解放前夕。
解放后,即墨县人民政府组建了“即墨县黄酒厂”(1988年7月更名为山东即墨黄酒厂,2010年9月更为现名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)。为便于同其它地区生产的黄酒区别,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将自产的黄酒称为“即墨老酒”,同时也取其“陈年佳酿”之意,但民间以黍米为原料酿制的酒仍称“黄酒”。后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,“即墨老酒”四字成为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(注册号1711263)。
自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成立,至1985年即墨第二黄酒厂成立(该厂于2010年被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收购),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在30余年间是即墨地域仅有的一家黄酒生产企业,是该项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传承人,于2006年被国家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。传承了上千年的即墨老酒“古遗六法”传统酿造工艺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,享有“黄酒北宗”的美誉,成为中国北方黄酒的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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